重金屬廢水處理是指將重金屬廢水中的重金屬去除并予以回收利用或無害化處理的過程。在礦冶、機械制造、化工、電子、儀表等工業中的許多生產過程中都產生重金屬廢水。例如,金屬表面加工,特別是電鍍過程中排出含有鉻、鎘、銅、鋅、鎳等重金屬和氰化物的漂洗廢水和鍍槽廢液,在使用汞的生產過程中,如使用汞陰極電解法的氯堿制造工業,使用氯化汞或硫酸汞作催化劑的乙烯生產過程,使用汞作原料的電子和儀器儀表工業等。
處理方法:
重金屬廢水處理可分為兩類:
一類使廢水中呈溶解狀態的重金屬轉變成不溶的重金屬化合物或元素,經沉淀和上浮從廢水中去除,可應用中和沉淀法、硫化物沉淀法、上浮分離法、離子浮選法、電解沉淀或電解上浮法、隔膜電解法等;
二是將廢水中的重金屬在不改變其化學形態的條件下進行濃縮和分離,可應用反滲透法、電滲析法、蒸發法、離子交換法等。第一類方法特別是中和沉淀法、硫化物沉淀法和電解沉淀法應用最廣。從重金屬廢水回用的角度看,第二類方法比第一類優越,因為用第二類方法處理,重金屬是以原狀濃縮,不添加任何化學藥劑,可直接回用于生產過程。而用第一類方法,重金屬要借助于多次使用的化學藥劑,經過多次的化學形態的轉化才能回收利用。一些重金屬廢水如電鍍漂洗水用第二類方法回收,也容易實實現閉路循環。但是第二類方法受到經濟和技術上的一些限制,還不適于處理大流量的工業廢水,如礦冶廢水。這類廢水仍以化學沉淀為主要處理方法,并沿著有利于回收重金屬的方向改進。